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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被罚

时间:2024-10-18 09:59 阅读:3456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两家公司被处罚。省财政厅近日发布的两份行政处罚公告显示,这两起事件均涉及海南省三江监狱的食材采购项目,涉及的企业分别为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在“2024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蔬菜、肉鱼蛋、副食品项目”中,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企业,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省财政厅决定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40800元,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另一个涉及的项目是“2024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并在2023年12月15日宣布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成交优惠率为11%。然而,中标后不久的12月20日,该公司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函》。省财政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11500元,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