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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扶贫成效显著 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列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要务,全省上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惠民扶贫政策力度,扶贫效果和民生改善成就显著,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消费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生活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为海南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省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是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了解到的。
具体来看,海南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根据全国16万户(海南省30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反馈数据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0年以来,海南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约133万人(注:2019年贫困发生率低于0.5%,国家统计局将不再公布分省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等数值),平均每年减贫14.8万人。
海南农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2010年海南农村贫困发生率为23.8%,至2019年贫困发生率低于0.5%,平均每年下降约2.6个百分点。
海南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跨进万元大关,收入结构日渐优化,包括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基本保持两位数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反馈数据显示,2019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9元,2014年以来海南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基本保持两位数增长,累计增长71.7%,年均增长11.4%;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结构日渐优化,工资、转移、财产收入比重逐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贫困地区农民消费水平稳步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优化,体现在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消费水平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407元,比2014年(6626元)增加3781元,累计增长57.1%,年均增长9.4%;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增速最快,享受型消费支出占比提高;“吃、穿”的消费占比下降。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海南贫困地区农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翻倍增长。2019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中饮水无困难、使用管道供水、使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的农户比重分别为94.2%、92.0%、64.2%,分别比2014年提高16.8个、21.2个、15.4个百分点;拥有独立厕所的农户比重为88.2%,比2015年提高34.3个百分点;炊用柴草的农户比重为19.1%,比2015年降59.2个百分点;每百户拥有汽车、洗衣机、电冰箱、移动电话、计算机比重分别为9.4辆、52.1台、77.1台、283.4部、12.0台,分别比2014年增长248.1%、104.3%、158.7%、22.2%、400.0%。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共服务极大改善。2019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民所在自然村中通公路、村主干道硬化、使用照明电、通电话比重均达100.0%,实现村村通道路和电。能接收有线电视信号、通宽带、能便利乘坐公共汽车的自然村占比分别为95.4%、94.9%、60.4%,分别比2014年提高52.3个、72.8个、27.5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和医疗水平明显提高。近几年来,海南不断加大教育、医疗扶贫的投入力度,特别是教育补贴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等医疗扶贫措施提升了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和医疗水平。海南贫困地区农户所在自然村能便利地就读幼儿园、小学的比重分别为87.6%、90.8%,比2014年分别提高62.6个、46.8个百分点;拥有卫生站的行政村比重为81.5%,比2014年提高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