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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9批次食品被检不合格,有绿豆、油柑果、胡萝卜等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1批次,检出19批次样品不合格。
食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口龙华李梅姣蔬菜摊销售的橄榄,其中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美兰巴适卤拌菜餐饮铺销售的海蜇丝,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儋州那大联妹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柑果,其中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三亚吉阳金麦浪食品加工厂生产、销售的巧克力珍妮曲奇,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南城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胎菊(分装),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六、海南富罗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豆类),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万宁万城范氏川妹火锅店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万宁万城隆隆工艺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南咖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斑斓脆饼,其中柠檬黄、亮蓝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秀英张庆云豆腐摊销售的黄色豆腐,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南善邻云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广西酸嘢秘制芒果,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琼海嘉积畅通商行销售的九制榄(蜜饯),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临高县新盈秀容海鲜摊销售的泥猛鱼(海水鱼),其中挥发性盐基氮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保亭保城花礼有果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三亚崖城李明均鱼摊销售的罗非鱼(淡水鱼),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海口美兰区陶记汤粉面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琼海嘉积南丰水果店销售的杨梅,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文昌文城恒英商行销售的粗辣王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海南杨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牛肉串(速冻调理肉制品),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五指山通什满口湘煲仔饭店使用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