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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海南位列全国十二
海南日报讯 (记者陈雪怡)近期,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相关专家学者共同完成的《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与量化分析》一文发表于《经济管理》期刊,该研究致力于构建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省份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分析。根据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海南的营商环境位列第12名。
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该研究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市场、政务、法律政策、人文”四个维度为一级指标,借鉴国内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二级指标和相应权重,构建出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相关数据进行量化分析。由此,得出我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根据该研究,北京以78.23分摘得“营商环境第一省份”,上海、广东紧随其后,分列第二、第三,海南营商环境排名第12。同时从区域经济带看,“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圈定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海南5省市,这5个省市的营商环境均值远高于全国总体均值,市场环境“子环境”的排名均靠前且差异相对较小,“对外开放”指数均值远高于全国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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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31省、7大区域营商环境大比拼:谁是优等生?
31省营商环境,呈现出怎样的层次化特征?7大区域的营商环境,存在哪些显著差异?
因地制宜、对症施策,如何练成“优等生”?
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张志学教授与武汉大学的合作者张三保和康璧成共同完成的《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对中国内地地区和海南省共31个省级行政区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明确指出各地存在的问题,就未来“营商环境如何优化”提出政策建议。
本报告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市场、政务、法律政策和人文”四种环境为一级指标,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中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确定二级指标和相应权重,构建出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相关数据计算出中国内地地区和海南省共 31 个省级行政区的营商环境得分。
主要发现:
-各省营商环境呈现出层次化特征,从高到低分为七个等级;优化的均衡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
-“丝绸之路经济带”13个省份的营商环境指数均值明显低于全国总体均值。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5个省的营商环境均值远高于全国总体均值。
-长江经济带的营商环境指数高于全国总体均值。
-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差距过大,尤其是“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差异明显。
-七大区域间的营商环境差异显著:华东地区最好,西南、华北、华南、华中次之,东北和西北最落后。
政策建议:
-省级政府应立足于量化结果,有针对性地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继续深化改革,持续引领。
-浙江、安徽和贵州,保持整体优势的同时,着力优化排名较低的子环境 。
-整体排名靠后的省份,聚焦优化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水平,再择机弥补有短板的子环境。
以下是报告摘要,小标题为编辑添加,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完整报告。
01 31省营商环境排名,你的家乡排第几?
在全国各省级行政区营商环境的指数排名中,北京第一,上海其次, 排名前十的其它省份还包括广东、四川、江苏、重庆、浙江、安徽、山东和贵州。
我们将各省营商环境从高到低划分为从C到A七个等级。
我们发现北京和上海虽然同为 “A+”级,但是侧重点明显不同:上海将“企业感受”作为第一要务,深化“互联 网+政务服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等试点,降低企业成本;北京则着力于“简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将“网上可办”转向“全程通办”、“一对 一”服务企业,实行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因此,北京的“市场环境” 得分远高于其它省份。
另外,我们还发现部分省份的营商环境排名与地理位置、行政级别不匹配:比如作为直辖市的天津,“政务环境”和“人文环境”得分低;拥有国家中心城市武汉的湖北省,“法律政策环境”得分低于平均水平;天津和湖北两地的营商环境排名均低于省份中位数。此外, 吉林与黑龙江、辽宁分属 B 级和 B-级, 说明东北三省亟待优化营商环境 。
除了整体考量,我们还依据“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四大“子环境”,并计算出各省“子环境”的发展均衡程度。当整体营商环境与子环境之间的标准差越小,就意味着营商环境发展的均衡度越高 ;标准差越大,则表示均衡度越低。
整体营商环境与子环境均衡度的排序比较
由此可以看出: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这四个地方“子环境”的均衡度和整体营商环境都表现卓越,是营商环境优化的标杆;浙江、安徽和贵州三省虽然 整体排名前十,但“子环境”均衡度较差,严重倒挂;山西、陕西、新疆和西藏的“子环境”发展比较均衡,但整体营商环境差强人意 。
02 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
值得重点关注
“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是我国三大区域经济带,也是新的经济增长建设重点,它们的营商环境是否优质,关系着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首先来看“一带一路”。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圈定了新疆、重庆、陕西等13个省份;“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则圈定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海南 5 省。
统计结果显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13个省份,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 46.60,明显低于全国总体均值(53.86)。此外,从均衡度来看,各省内部子环境差异普遍较大,但是,也侧面反映出部分省份有自己的长处。
丝绸之路经济带各省营商环境与均衡度排序比较
丝绸之路经济带各省子环境排序比较
如图所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各省,“子环境”评价中,“政务环境”得分最接近全国均值,且各省差距较小,因此,“政务环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优势;不过,“人文环境”与总体均值差距最大,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外开放”的定位不符。
相比“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表现相对较好。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各省营商环境
与均衡度排序比较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各省子环境排序比较
总体来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5个省营商环境均值为63.19,远高于全国总体均值(53.86),但是,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战略核心地位的福建却处于区域末位;从均衡度看,五省中,有三个省份的子环境发展差异较大,不过,五省“市场环境”的排名均靠前且差异相对较小,“对外开放”指数均值45.28,远高于全国16.14的均值。
再来看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等11个省市的长江经济带,多为经济强省。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的总体营商环境指数为59.41,高于全国总体均值(53.86)。从均衡度来看,以上、中、下游划分,同一流域内的省份,营商环境指数越高,发展也越均衡。
长江经济带各省营商环境与均衡度排序比较
长江经济带各省子环境排序比较
与经济发展类似,长江经济带的“营商环境”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其中,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的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积极承接国际产 业转移、重点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指数排名都为A级、均进入全国前十,65.03的均值远高于经济带总体均值(59.41)。从某种程度来说,长江经济带的下游地区是目前我国营商环境水平最高的地区,逐渐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但是,长江经济带“上、中游地区”的总体营商环境指数为 56.20,与下游地区(65.03)的差距较大,不过,这些地区的“政务环境”排名情况整体较好,符合发展定位。
最后来看京津冀地区。评价结果显示: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质量差距过大。总体来看,北京营商环境指数排名全国首位,而津冀两地则在中位数之后;从均衡度来看,津冀两地内部的子环境发展也不均衡。
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与均衡度排序比较
京津冀三地子环境排序比较
相比营商环境的总体差异,三地“政务环境”与“法律政策环境”差距相对较小,但是“市场环境”与“人文环境”差异明显 。这说明津冀两地以北京为标杆,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需要在市场资源配置、对外开放程度及信用市场建设等方面重点发力,北京则需要向两地倾 斜资源 。
03 七大区域的营商环境,差别有多大?
依据各省评价结果,我们使用简单平均法,计算出我国七大区的营商环境指数。
七大区营商环境如何排名?华东地区名列首位;尽管西藏排名末位,但是西南其他省表现不错,因此,西南地区以0.17的微弱优势高于华北,排名第二;与之相反,虽然北京排名居首,但是华北其他四地排名居后,所以整体来看,华北第三;第四为华南;华中第五;东北第六;西北地区处于末位。
中国七大区营商环境指数及区域内差异程度
横向比较各个区域内的营商环境指数,华北地区内部差异程度排名第一,其次为西南和华南,华中地区的差异程度相对适中,华东地区内部差异最小。
由此可以看出,除华东地区外,其他区域内部的“营商环境”和“差异程度”呈正比,说明营商环境指数高的区域,并没能做到区域内协同发展;与之对应的是,营商环境指数低的区域,内部反而趋于一致 ,这充分说明:营商环境整体落后的区域,一味地进行内部比较,可能无益于改善营商环境,反而应该向外寻求标杆。
此外,从营商的“子环境”排名来看:得益于北京的拉动,华东地区“市场环境”得分最高,这一项,西北地区得分最低;“政务环境”得分中,华中地区最 高、东北地区垫底,这也是东北营商环境指数偏低的重要原因;在“法律政策环境”方面,各大区得分普遍较高,其中,华东地区领先,华中地区分数最低;“人文 环境”得分中,华东依然居于榜首,西北排名末位。
04 中国各省营商环境呈现3大主要特征
基于这次评价体系进行量化分析,我们认为,中国各省营商环境呈现出三个主要特征:
1、层次分明:作为世界银行评价中国内地营商环境的样本,北京和上海表现最优;广东和四川紧随其后;江苏、重庆和浙江三省位列第三等;湖北和天津虽然拥有或者被定位为国家中心城市,但是仍然处于全国中游以下;吉林、黑龙江和辽宁三省营商环境亟待提升;广西和西藏两区则处于托底水平。
2、均衡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高居前四,与整体营商环境排名匹配;浙江、安徽和贵州三省的均衡度排名,与位居前列的整体营商环境排名严重倒挂;山西、陕西、新疆、西藏四省区虽然子环境发展均衡,但整体营商环境亟待提升。
3、七大区域差异显著:华东地区明显高于其它区域;西南、华北、华南、华中次之;东北和西北最为落后。
05因地制宜,如何练成“优等生”?
我们的这份报告,为后续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了参照。我们建议,省级政府可以对照自身的得分与排名,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化辖区的营商环境。
具体来看,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的整体营商环境和子环境均衡度都靠前,所以应该继续深化改革,持续引领;浙江、安徽和贵州整体排名靠前但子环境均 衡度较低,未来应该在保持整体优势的同时,着力优化排名较低的子环境;整体排名靠后的省份,应当基于当地资源禀赋,聚焦优化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从 而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水平,之后再择机弥补其它子环境短板。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是‘考核’体 系,而是要树立一个标杆,让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照着标杆去努力”。所以,营商环境评价并非为了评价各级政府工作状况,而是为各省提供“比较标杆”与“工作方向”,以充分发挥出“以评促建”的功能。
希望这份报告构建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能促进省份之间互动学习,为平衡省际发展差异,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本文作者:张三保,康璧成,张志学。张三保,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康璧成,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张志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