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的工作部署,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县”的效果,现发布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4年3月27日,保亭县市场监管局对保亭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食堂存放在消毒柜里的大部分餐盘有明显的油脂残留且未消毒,执法人员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3日,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该案件发生在校园内,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存在一定的社会影响性和危害性。该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向学生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确保使用的餐饮具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等为重点单位,持续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治理和抽检行动。查处餐饮具不消毒、洗消流于形式,使用“两盆水”洗消及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公开曝光,为广大人民群众守好舌尖上的安全第一道防线。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不合格餐饮具端上餐桌,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