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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一批次芹菜被检出“毒死蜱”残留量超标

时间:2021-11-09 09:11 阅读:2183

  近日,五指山黄翠磊蔬菜摊因经营的芹菜被检出“毒死蜱”残留量超标,被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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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6日,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五指山黄翠磊蔬菜摊经营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毒死蜱”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介绍,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021年7月13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编号:No:SPC20212161),并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五指山黄翠磊蔬菜摊,并立即对该摊位进行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进行原因排查并限期整改。

  经查明,五指山黄翠磊蔬菜摊销售的该批次芹菜共采购共43斤,销售价格都是5元/斤,监督抽检7斤,销售33斤。该批次不合格芹菜主要销往五指山市。该摊位负责人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并开展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但由于时间较长,产品都已经被消费者食用了,无产品召回。

  五指山黄翠磊蔬菜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芹菜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鉴于该摊位采购该批次不合格的芹菜的时候并不知道是不合格的,购进的数量较小,情节轻微,初次违法,主动粘贴召回公告消除危害后果。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该摊位给予1000元的行政处罚。(赵文阳 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