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会展
联系我们
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4月28日,中国工商出版社与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共同召开“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促进行业规范与发展研讨会”。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法院、消协、高校、律所相关人士,以及部分平台企业代表共60多人参加会议,围绕即将于5月1日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何在监管实践和企业合规中有效落实进行了深入研讨。
针对《办法》的落实,与会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谈了认识和看法,普遍认为《办法》在促进网络交易发展方面切实发挥了规范作用,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指引方向,未来的监管执法和企业合规实践将会进一步检验《办法》的效果。
围绕《办法》的理解与适用,会议就“新业态与网络经营主体”“平台责任与合规经营”两个话题开展了深入交流,重点探讨了有关平台责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北大法学院教授薛军提出,随着网络经济发展,平台的概念和内涵已进一步丰富,不适宜简单用一套平台责任的框架来进行规制,应对平台进行分类,并匹配相应的责任义务。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认为《办法》落实中还存在一些“留白”问题,如算法规则、社交电商、二手货交易等,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解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认为从事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的经营者,应区分交易场景来界定其主体责任。北航法学院教授周学峰则从平台内经营者与平台的关系角度,提出监管的核心之一就是要求平台制订一套平台治理的规则。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庆华认为,《办法》并不是为平台设定了新的责任义务,而是为平台合规提供了具体指引。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认为,《办法》落实中涉及的许多具体问题,如格式合同解释权、个人信息保护等也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需要在未来的执法实践中予以考虑。
来自总局及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代表,从立法、监管实践等角度,介绍了当前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情况。拼多多、阿里巴巴、腾讯、滴滴、快手、美团、爱库存等企业代表在会上分享了企业合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希望能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不断做好合规工作。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