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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给电商营销戴上“紧箍咒”

时间:2020-09-21 10:23

  每年夏秋是食用野生菌的时节。近日,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发现,部分卖家借助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兜售有一定毒性的菌菇。在百度输入关键词“致幻蘑菇”后,随即弹出“278元,500克云南菌致幻菌蘑菇白葱黄牛肝菌见手青”等10多条推荐商品信息。在一些产品的介绍和评价中,一些人还宣扬菌类的“致幻”作用。这些致幻菌菇是否有害人体健康?网络平台售卖这些菌菇是否涉嫌违法?对此,有关专家提示,一些菌类的“致幻”作用严重可致人死亡,切莫为寻刺激生食,更不要尝试购买含有国家管制药物的“毒菇”。目前,蘑菇中毒尚缺乏有效解毒剂。业内人士同时呼吁,应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平台监管,严格审核所售商品,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

“致幻”野生菌网上蹿

  这种在网上迅速蹿红的野生菌,名为“见手青”,菌肉碰伤后会呈靛蓝色,所以叫‘见手青’。在抖音上,有数十个“见手青”的关联话题,一些话题的播放量超过4000万次。对于这一状况,相关专家表示担忧。“其中一些品种,如加工不当贸然食用会中毒。”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孙丽平教授说。

  在云南地区,由于独特的地形和潮湿的气候,蘑菇种类和数量都非常庞大,许多野生食用菌被认为是当地的山珍。与此同时,云南的毒蘑菇种类也很多,蘑菇中毒事件频频发生。云南省卫健委数据显示,今年5—7月,云南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273起,致12人死亡。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首席专家李泰辉表示:“在云贵川和华南等生物多样性地区,野生蘑菇的生长十分旺盛,种类繁多。除了在森林里,家居木头、公园草地、湿润的田地都会长出蘑菇。”李泰辉分析,“见手青”有致幻性,毒素进入大脑神经导致出现幻觉。而中毒的原因往往是因为没有煮熟透,完全煮熟后的“见手青”是不会引起中毒的。

  孙丽平介绍,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无毒菌菇中混入了有毒品种;二是野生菌未经驯化,表层嫩薄易破裂,极易污染、滋生腐败菌和食源性致病菌。

  “幻觉蘑菇”学名裸盖菇,食用后会产生更明显的致幻效果。“跟裸盖菇比起来,‘见手青’真的是小儿科了。”有专家表示,“裸盖菇内含有一种名为‘赛洛西宾’(又名裸盖菇素)的神经毒素,人在服用后会出现幻视、幻听、感觉错乱、人格解体及行为错乱等反应,严重时会致人死亡。”

  今年以来,贵州、新疆等地警方陆续打掉多个利用互联网销售裸盖菇的犯罪团伙,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裸盖菇菌丝并学习相应的培育方法,得到裸盖菇成品,并再次通过网络平台兜售给寻求刺激的消费者。

追求刺激竟成电商营销噱头

  今年以来,一些描述误食带毒野生菌后出现幻觉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走红,一些不明情况、寻求刺激的消费者开始主动搜寻这类“致幻菌”,一些不法商家趁机揽客。

  在淘宝上,部分打着“致幻蘑菇”旗号的店铺中,“见手青”的月销量达百余单。而以“致幻菌”“见小人”等作为关键词搜索,售卖相应野生菌的店铺赫然出现在结果列表的靠前位置。

  “云南特产‘见手青’,致幻菌见小人。”一家名为“滇中小哥”的淘宝店铺,将野生菌的致幻作用作为其宣传噱头,商品详情页同样没有任何风险提示。而向该店铺客服询问售卖此类带毒野生菌是否需要相关资质证明,对方答复称,这些都是本地吃的“安全菌菇”。卖家称,其所出售的菌菇均为野外采摘得到的。

  在另一电商平台上搜索“致幻蘑菇”,结果也会导向“见手青”的相关卖家处,一些店铺在商品出售详情中也未进行食用风险提示。

  据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重点实验室主任杨祝良研究员介绍,在云南,“见手青”市场价为每公斤160元左右,网上售价更高;从收购到售卖,每公斤利润可达100元左右,颇为可观。

  通过百度进行关键词检索,还可以发现部分售卖裸盖菇的卖家。他们通常以评论留言的方式,在视频或工具类网站留下微信号、QQ号等联系方式。

蘑菇中毒缺乏特效解毒剂

  除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南方地区,菌菇中毒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北京地区也会零星散发。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科博士生导师宋玉果介绍,近年,在北京房山地区就出现过多例误食菌菇中毒,并导致死亡的案例。

  宋玉果表示,根据对以往蘑菇中毒事件分析,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死亡率在20%左右,在食源性中毒性疾病中算是较高的。而这类中毒也缺乏特效治疗办法。

  “缺乏特效治疗办法并不是说到了医院不能治疗,而是指它没有特效的解毒剂。”宋玉果说,吃蘑菇中毒后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而患者到了医院,首先要做的就是用洗胃、导泄等方式促进其毒素的代谢和排出。

  宋玉果介绍,蘑菇中毒大多发生在家庭,偶尔也出现在饭店、食堂。与药物中毒不同,往往有一个相对较长的潜伏期。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发生不适,及时就医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事实上,蘑菇种类众多,大多数人对它缺乏专业性识别知识,对有无毒性常常是通过形态、色泽、表面分泌物等表观特征进行判断,这种鉴别方式往往会出现误差。要想减少蘑菇中毒事件发生,预防是最根本的,要做到不确定的不吃、不认识的不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研究员李海蛟表示,虽然在与临床医生沟通的过程中,没有发现这种野生蘑菇给患者带来严重的脏器损伤,但这种寻求刺激“以身试毒”的行为是必须被制止的。

  “今年,截至目前,中国疾控中心已经处理了近300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超过800人。”李海蛟指出,目前,我国已是食用菌栽培的世界第一大国,栽培种类繁多。人们常食用的菌菇种类,如香菇、平菇、木耳、金针菇等,都已实现大规模栽培,安全性有保障。他强烈建议,没有采摘经验者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卖家、网络平台难辞其咎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李春光说,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卖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来看,卖家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无毒、无副作用。商家以“可以致幻”等字眼作为噱头进行宣传,且没有明确风险提示,这种行为属于误导消费者,如果出现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李春光呼吁,应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销售此类商品的行为。互联网平台应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对销售食品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

  有专家认为,除卖家外,网络平台也难辞其咎。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电商平台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网络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别让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机。

  (辛明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