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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莉代表: 加强外卖监管 严守餐饮安全底线

时间:2021-03-11 17:25 阅读:1937

  本报讯 (记者罗晨)互联网的发展为餐饮业开辟了网络市场,网络餐饮外卖服务迎合了现代人高效、便捷的就餐需求,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随之而来的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问题和监管难度日益凸显,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存在安全隐患。面对新业态、新挑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高莉建议,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

  监管部门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对上线商家的审核监督。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对入驻商家的审核流程,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除了申请时严格审核流程,后期也要对入驻店家进行监管和复核,如若发现商家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审核,经营地点审核,审报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是否一致等。

  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要建立以云计算为基础,以物联网为工具,以监管应用为中心,从食品生产、流通到餐饮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第三方平台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实现第三方平台对商户违规经营一键预警、市场监管部门在线下检查发现的不良信息对平台一键警告、消费者举报处理信息监管部门一键反馈,达到构建政府监管精准长效、企业守法自觉自律、公众监督群策群力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

  建立网络外卖食品全流程视频监管系统。针对网络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配送各环节,建设一个透明、可追溯、可检测的供应链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原材料的供应商、生产基地等全程可追溯,真正让群众选得明白、吃得放心。围绕网络外卖食品质量安全提升,以探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为抓手,打造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联合监管平台,建立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搭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应要求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即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并在网上公示其真实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状况。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应当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评价或者投诉情况、平台对其开展检查和抽样检验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