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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发布

时间:2023-03-17 16:32

(记者 高娜)最高人民法院3月15日发布10个网络消费典型案例,涉及限时免单促销、二手商品交易、在线租赁、平台经营者责任、网络食品安全等问题。

  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对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大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

  当前,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消费方式之一,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也随之增长。近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9.9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3万件。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为例,2018年一审审结1.2万件,2022年一审审结3.2万件,案件数量增长近两倍。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网络消费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2022年3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网络直播营销、外卖餐饮等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作出回应。

  此次发布的十个网络消费典型案例精选自全国法院报送的数百起案件,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不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彭某某诉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明确网络食品经营者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引导经营者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秩序。

  二是引导电商主体规范经营,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某文化传播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认定通过算法技术等手段不正当干预搜索结果排名,以实现正面前置、负面后置的“负面内容压制”合同条款无效,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网络空间公共秩序。张某与周某、某购物平台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认定限时免单约定条件成就,经营者应当依约免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络促销活动。张某与吴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剑指网络消费中的霸王条款现象,明确认定“交易完成,不支持售后维权”的格式条款无效。这些案件通过个案裁判明确了价值导向,彰显了司法在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明确权利行使边界和责任范围,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张某等人诉某商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认定商家因遭差评擅自公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厘清了经营者行为边界,切实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这些案件对于进一步厘清网络消费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具有重要的规则意义和指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