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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农业“芯片”创新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无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都必须要打造好这块“芯片”。近年来,全国各地坚持育繁推一体化促进优种研发,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种业侵权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下一步,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司法介入 各地出招加强种业保护
为做好种子等知识产权保护,各地纷纷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监管执法活动以及出台相关措施等来加强农业“芯片”保护,服务种业科技创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通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目前,北京知产法院已成立了由两院院士组成的创新保护专家委员会和由优秀法官团队组成的种业案件专审组,构建起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和种业案件专审机制,并通过设立种业巡回审判庭、加强协同保护等形式,服务种业科技创新,打造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吉林省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持续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查,严格监管种子市场、制种基地和种业企业;加大对侵权套牌、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净化种业市场环境,确保农民生产用种安全。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查处种子案件195起,收缴罚没款192万元,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1家,移送司法机关3起,涉案46万余元。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破涉假劣种子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打掉团伙2个,端掉窝点5处,涉案价值2200余万元。
9月底,甘肃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布了5起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新品种追偿权纠纷等,所涉植物品种既有主要粮食作物,也有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蔬菜等,关乎百姓的“饭碗”和“菜篮子”。在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道路上,甘肃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为农业安全保驾护航。2019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挂牌成立了兰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在统一种业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优化种业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种业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进一步健全。
2022年4月,河南省政府印发《“中原农谷”建设方案》,举全省之力在新乡打造种业创新高地。今年8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印发《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意见》,提出14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农业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保护,依法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应安全。
细化政策 多举措提升保护质效
在加强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上,各地根据自身条件,不断完善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重点审理、细化政策等进一步提升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质效。
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杜长辉介绍,北京知产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的涉种业知识产权民事侵权及权属纠纷,专属管辖全国范围内涉种业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纠纷。建院以来,北京知产法院先后审理了一批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其中的“强硕68”玉米植物新品种无效案,明确了“为委托制种目的交付繁殖材料并约定回购”不属于破坏新颖性的销售行为,“大午金凤”蛋鸡配套系商业秘密侵权案,明确了技术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的边界。
立足审判工作,北京知产法院近年来成立了由两院院士组成的创新保护专家委员会,发挥院士专家的导航引领作用,其中三名院士分别为油菜遗传育种学、水稻分子遗传学、农业信息化等农业领域的权威科学家。同时,北京知产法院不断推动技术调查官参与种业案件事实查明工作,配合专家陪审员、专家辅助人等多方位辅助体系,确保案件审理专业化。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今年9月成立种业案件专审组,今年新收的10件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通过前端识别确认后,均认定为高价值案件,纳入绿色通道由种业专审组重点审理,精审快办。
河南《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意见》要求,要加大农业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保护;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应安全;加强农业种业知识产权裁判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在“中原农谷”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审理涉植物新品种权属、侵权纠纷及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保障和服务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助力打造全国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应用高地、现代农机装备制造和种养业数字化引领区。
此外,甘肃省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联合出台《购物保全公证证据采信指引规范》,统一公证证据审查标准,提高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等,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针对种业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全省法院持续深化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与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共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资源库,为解决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技术或专业性问题提供了便利条件,提高了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