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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永傅茶饭店负责人未办健康证操作间炒菜被罚1000元

时间:2021-11-01 16:45 阅读:2127

近日,五指山通什永傅茶饭店负责人因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在食品操作间加工炒菜被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000元。

网络配图

2021年9月3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五指山通什永傅茶饭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食品操作件内有一名工作人员(姓名:周亚完)在进行打饭操作,周亚完现场未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2021年9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店负责人周亚完在食品操作间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炒菜),周亚完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

2021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向该店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五综执食罚告〔2021〕15号,该店未进行陈诉、申辩。 

该店涉嫌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的规定,鉴于该店属于首次违法,在得知自身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后,认错态度较好,同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轻重、事后处理态度等因素,依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00)罚款。(赵文阳 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