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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曝光3起禁塑执法工作典型案例

时间:2023-12-05 15:10
例一:琼中营根某饮食店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2023年2月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琼中营根某饮食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仓库内储存一批我省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计22.5斤,该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上述塑料制品并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二)项的规定,构成“非法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扣押的涉案塑料制品,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琼中新进某超市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2023年4月25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琼中新进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正在向顾客提供我省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在其收银台发现有涉案塑料制品共计0.9斤。该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上述塑料制品并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扣押的涉案塑料制品,并处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琼中营根某小吃店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2023年6月15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对琼中营根某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小吃店正在向顾客提供我省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在其操作台发现有涉案塑料制品共计3斤。该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上述塑料制品并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扣押的涉案塑料制品,并处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奔格内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