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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2025年2月新食品添加剂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是2015年5月24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024年3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发布,新版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开始实施。新版中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等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同时降低了它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原先的1克/千克调整为0.3克/千克。
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 增加了原卫生部食品添加剂规定:2010年16号公告、2010年23号公告、2012年1号公告、2012年6号公告、2012年15号公告、2013年2号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2号公告、2013年5号公告、2013年9号公告、2014年3号公告、2014年5号公告、2014年9号公告、2014年11号公告、2014年17号公告。
• 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 修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规定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需要在特定终产品发挥工艺作用,而不是在食品原料中发挥工艺作用。
• 修改了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a)删除了表A.1中4-苯基苯酚、2-苯基苯酚钠盐、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茶黄色素、茶绿色素、多穗柯棕、甘草、硅铝酸钠、葫芦巴胶、黄蜀葵胶、酸性磷酸铝钠、辛基苯氧聚乙烯氧基、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薪草提取物、乙萘酚、仲丁胺等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b)修改了表A.1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焦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甜菊糖苷、胭脂虫红的使用规定;
c)在表A.1中增加了L(+)-酒石酸、dl-酒石酸、纽甜、β-胡萝卜素、β-环状糊精、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阿斯巴甜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删除了上述食品添加剂在表A.2中的使用规定;
d)删除了表A.1中部分食品类别中没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e)表A.3中增加了“06.04.01杂粮粉”,删除了“13.0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修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a)删除了八角茴香、牛至、甘草根、中国肉桂、丁香、众香子、莳萝籽等香料品种;
b)表B.1中增加“16.02.01茶叶、咖啡”。
• 修改了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a)表C.1中增加了过氧化氢;
b)表C.2中删除了甲醇、钯、聚甘油聚亚油酸酯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附录D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 修改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
a)修改为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
b)修改了01.0(乳及乳制品)、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4.0(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米)、豆类、食田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08.0(肉及肉制品)、09.0(水产及其制品)、11.0(甜味料)、12.0(调味品)、13.0(特殊营养食品)、14.0(饮料类)、16.0(其他类)等类别中的部分食品分类号及食品名称,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 增加了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目前,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一共分为23大类,共2397种,在人类16类食品中都几乎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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