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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施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新规来了,这份责任清单请收好
2026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3号),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新规落地落实,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外卖平台当好“守门员”,外卖商户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外卖平台落实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清单
01人员与制度管理责任
专岗专责——明确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配备与食品交易规模、食品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培训、考核。
建章立制——建立并实施外卖商户审查登记、食品安全抽查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以及实际运营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规范。
02资质审核责任
实名登记——核查外卖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等关键信息,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确保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双重核验——采取“实地核查+数据核验”审查模式,实地核对商户经营地址,与省级监管部门掌握数据进行比对,核验不符,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不得上线。
03 信息公示责任
规范公示——督促商户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真实信息。
信息透明——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将上述标识信息同步展示在外卖商户列表页面。
04 风险管控责任
明厨亮灶——提供“互联网+明厨亮灶”技术支持,要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外卖商户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的链接标识,并在列表页面展示。相关视频信息至少保存十四日,接受监管部门调阅核查。
留存数据——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名称、下单时间、配送人员、送达时间、收货地址等订单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每年一月和七月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该地区商户经营资质等身份信息。
日常巡查——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内容与频次,建立健全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提示预警。建立外卖商户食品安全实地抽查制度,重点对不提供堂食服务、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的外卖商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定期调度——督促食安员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报告重大问题,食安总监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评估管理情况,主要或相关负责人每月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当月情况汇报,部署下个月重点工作,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05 违法行为处置责任
及时制止——发现外卖商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分类处置——根据有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及时采取警示、搜索降权、限制流量、暂停服务、关闭店铺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发现外卖商户经营资质被撤销、注销、吊销或者期限届满的,立即下架、停止服务。
鼓励监督——畅通配送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反馈渠道,鼓励配送人员发现并上报外卖商户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外卖商户落实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清单
一、配齐人员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店铺关键风险点并进行重点管控。
二、资质合法
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按许可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
三、如实公示
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确保真实、准确。不提供堂食服务的,要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四、阳光后厨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的链接标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监控画面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
五、严选食材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用前检查,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来源不明、感官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六、保持卫生
保持后厨干净整洁、功能分区清晰,无油污、无积水、无垃圾、无异味、无虫鼠害;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七、规范操作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范交叉污染,餐饮具规范消毒;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八、包装封签
采购、使用合格的一次性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不使用劣质、有毒、异味包装;按要求使用外卖封签,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九、安全配送
自行配送的,要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委托配送的,要审核并督促受托方按要求规定配送。配送保温、冷藏冷冻食品,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贮存、配送过程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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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餐饮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