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新闻
联系我们
大同果业桂圆肉菌落总数超标27倍 桂江茗绿茶农残超标
2020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56期)。
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0g(10g×20包)/盒、商标:大同仙果及图案),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8000FU/g,标准值为≤1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钟山时代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花”(生产日期/批号:2020-7-5、规格:160克/瓶、商标:浮山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1.33g/kg,标准值为≤0.5g/kg。
山梨酸是食品添加剂,主要起防腐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超限量使用防腐剂山梨酸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2批次桂江茗绿茶农残超标
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茗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7-28、规格:15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19mg/kg,标准值为≤0.1mg/kg。
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5-28、规格:10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24mg/kg,标准值为≤0.1mg/kg。
乙酰甲胺磷又名高灭磷,属低毒杀虫剂。
家家圣烧烤粉、乔蕊味精、桂林李大姐食品鲜味汁不合格
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烧烤粉(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克/瓶、商标:家家圣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验结果为1.36mg/kg,标准值为≤1.06mg/kg。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铅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损伤风险。调味品铅超标的情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隆林大众购物商城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80%味精)”(生产日期/批号:2019-11-2、规格:50克/袋、商标:乔蕊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检验结果为74.2%,标准值为≥80%。
谷氨酸钠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主要反映了味精的品质质量。《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味精》(GB 2720—2015)中规定加盐味精中谷氨酸钠含量≥80.0%。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味精谷氨酸钠不合格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添加时计量不准确。
融水县中汇大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李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味汁”(生产日期/批号:2020-4-26、规格:350克/袋、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3×10CFU/g,标准值为≤30000CFU/g。
相思泉、清嗓子、上品、山海清桶装水不合格
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的“相思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4、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3×102CFU/250mL、②2.3×104CFU/250mL、③<1CFU/250mL、④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嗓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18.6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4×102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品优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1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9×102CFU/250mL、②1.8×102CFU/250mL、③2.9×102CFU/250mL、④2.8×10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7.4×104CFU/250mL、②<1CFU/250mL、③2.4×102CFU/250mL、④7.2×104CFU/250mL、⑤6.8×104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生产管道、设备和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