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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班在海口举办

时间:2021-11-08 15:03

  为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能力,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于2021年11月2日至4日在海口举办。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省局相关处室的同志共120人参加培训。省局消保处宁春杰处长主持,省局二级巡视员何海平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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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海平二级巡视员对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在开展市场秩序整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开展好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二是要大力开展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积极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三是要做好《海南自贸港反消费欺诈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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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法学院刘云亮教授、杨芳副教授对《海南自贸港反消费欺诈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择要进行解读、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与学员们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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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梁朝阳主任就处理消费维权、舆情处置、投诉举报工单处理等进行讲解及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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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春杰处长对去年以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通报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执法职能已经划转到综合执法局的市县,以局为单位年底前查办10宗以上案件,未划转的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查办3宗以上案件;二是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全面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等在所有领域中推广运用,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水平;三是各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工作衔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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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