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图

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 13034975678

我省召开2021年第二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时间:2021-11-29 16:28


  为加强对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26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召开2021年海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省委网信办、省旅文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等26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会。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宁春杰处长主持,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刘凤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委网信办通报了2021年以来欺客宰客等重大舆情处置情况,省政务中心通报2021年以来各相关成员单位办理12345消费者权益保护诉求情况。省旅文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7家成员单位围绕“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在本行业或领域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和落实《海南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舆情处置工作机制》主题进行发言。




  会议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治理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持续高压整治,才能实现对这一“顽疾”的有效治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促进消费的重要前提,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具体举措,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现实需求。



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刘凤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查、破、促”活动,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严格落实《海南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舆情处置工作机制》要求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督促、指导市场政府处置相关舆情信息,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防止发生舆情发酸事件,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充分运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打击消费欺诈行为,扩大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社会影响力。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构建政府监督、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倒逼企业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着力推动旅游消费市场共治格局的落地生根。


成员单位会上发言


  会议讨论通过将“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工作申报为2022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银保监会、省旅文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提出细化“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方案的相关细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措施,出台相关惩戒机制,扩大农产品、金融产品的宣传覆盖面等建议和意见。会议还讨论通过增加省大数据局、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建议。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