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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压实责任 持续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工作

时间:2022-08-16 07:42

       我省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断压实“四方责任”,持续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全市零售药店从严从紧落实“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实名登记销售工作,充分发挥群放群控“哨点”监测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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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政治担当,领导深入一线。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勇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和动员,并到各区检查分局工作落实情况。市药监局局长张志远同志带队深入一线,连续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各分局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由主要领导率队检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市静态管理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不停,市、区、所三级形成有效合力,由上至下,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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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监督执法,扩大警示效果。8月1日以来,全市共派出各级执法人员630多人次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排查,检查零售药店815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其中21家零售药店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六必须”措施被要求暂停营业进行整改,3家零售药店因屡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市局还将排查和处罚情况及时上报省药监局并通报媒体,对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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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信息系统,落实闭环管理。主动与多部门沟通协调,将用于“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的《海口市疫情信息登记系统》接入我市信息中心的大数据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和实时推送,有效解决了信息孤岛的问题,为相关防疫部门的监测、跟踪、随访等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了零售药店群防群控“哨点”监测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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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为引导广大市民游客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自觉戴好口罩、扫地点码、测量体温,出示核酸检测证明,特别是购买“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时,自觉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等能够采集到本人实名信息的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营造全社会共同防疫的有利局面,市局专门向全市零售药店印发了《海口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须知》和《发热病人告知书》,全力做好防疫药械供应,方便群众购药的同时,确保零售药店对体温超过37.3度发热病人停售药品,并劝导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及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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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线下一致,严格管控“四类“药品。始终以线上线下一致为原则,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一是积极对接天猫、京东、美团等医药电商平台,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线上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信息的问题,与各电商平台签署承诺书,其保证线上销售“四类”药品能够做到实名信息登记,方可开展线上经营活动。二是对线下“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问题,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对不按规定上传“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的零售药店,发现一家处理一家,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落实实名登记销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