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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情况综合分析
社会公众投诉举报
综合分析
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强化12315投诉举报大数据挖掘运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据统计,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社会公众投诉举报101390件,其中投诉91399件,较2020年同期的84276件增长8.45%,举报9991件,较2020年同期的6360件增长57.09%,分别占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总量的90.15%和9.8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为100%。全年共为社会公众挽回经济损失2088.09万元。
1、投诉情况。2021年共接收社会公众投诉91399件。其中商品类投诉44614件、服务类投诉46785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8.81%和51.19%。
投诉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是:1、售后服务类投诉,全年共接收15273件,较2020年同期的17785件降低14.12%,售后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16.71%;2、质量问题类投诉,全年共接收11254件,较2020年同期5712件增长97.02%,质量问题类投诉占投诉总量12.31%;3、价格类投诉,全年共接收10888件,较2020年同期12211件降低10.83%,价格类投诉占投诉总量11.91%。售后服务问题位居首位。
2、举报情况。2021年共接收举报9991件,其中商品类举报5978件,服务类举报4013件,分别占举报总量的59.83%和40.17%。举报涉及商品类的前五位分别是:一般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烟酒和饮料;涉及服务类的前五位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卫生保健社会福利、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
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涉嫌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违规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袋;经营场所涉嫌无证无照经营;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商事主体;商标侵权;销售变质食品或食品卫生环境不合格;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无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及限制竞争行为;网络卖家虚假夸大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规定等。
表1:举报涉及消费性质情况表
从社会公众诉求数据总体情况来看,全省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等几个方面。
通过对商品、服务消费类型投诉数量、增减幅度和受关注程度等方面综合分析,2021年整年社会公众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餐饮和住宿服务、物业服务等五个方面。
1、一般食品
2、餐饮和住宿服务
3、物业服务
4、化妆品
5、交通工具
三、举报热点问题分析
2021年涉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公众举报重点。主要是涉及线下实体店、网络购物平台、直播平台所销售的商品质量实际与描述不符;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社会公众;销售的商品以次充好;以赠品冒充正品进行出售;食品卫生环境差;以变质腐烂水果作为原材料进行食品加工;食用油多次反复利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随着消费结构加速调整,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公众的举报领域也逐渐扩大,相关举报随之增多。对针对举报违法行为增多的动向,应依法核查,加大查处力度。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