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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长坡南华糖业生产不合格白砂糖被罚没2277元
时间:2021-12-2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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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8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三)》,儋州长坡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因生产一级白砂糖被检色值不合格而被处罚没2277.9元。
《公告》称,儋州长坡南华糖业有限公司2021年3月8日生产的编号为370的一级白砂糖,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符合GB/T 317-2018《白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28日启动核查处置,向当事人送达案涉白砂糖的《检验报告》和《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案涉批次白砂糖。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儋市监责改〔2021〕47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其进行召回,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整改。
经查,2021年3月8日当事人生产产品编号为370(生产批号2021 03 08-03-370)的一级白砂糖61.9吨(共计1238包,50kg/包),并以每吨5200元至563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2021年8月30日上述产品经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符合一级白砂糖标准要求(符合二级白砂糖标准)。截至2021年9月28日上述白砂糖已销售完毕,可查清当事人在2021年8月30日后销售案涉批次产品至少16包,货值金额为450.5元,违法所得为25.4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4元;2.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2252.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277.9元。(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