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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公司销售虚假散装海产品被罚12000元

时间:2022-02-10 09:22 阅读:2176

       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在三亚干“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打着经营广州一家海产公司生产的散装虾米、鱼干等食用农产品的旗号,却在加贴的标签上标注了虚假的北海一家制造商,其产品销往三亚益家超市和澄迈洪都超市时被查处,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00元。
       2021年10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报函称,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给三亚市内的海南益家贸易有限公司的角鱼干、鱿鱼干、红三鱼干、梅鱼干、烘干虾米、多味鱼干、油炸开肚河鱼仔、小鱿鱼仔、丁香鱼干、腊鱼块、生晒虾皮、水晶虾皮12种散装食用农产品加贴的散装食品标签标称:产品标准号:GB10136-2015,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245050200304,制造商:北海海清水产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工业园区澳门路20号,电话:0779-3902200,保质期:常温90天。经查实,其真正的制造商为广州业兴海产贸易有限公司。

       当日,该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3号椰海粮油交易市场南区15栋4号海南亿仟和食品有限公司仓库检查发现了角鱼干15斤、小鱿鱼干11斤、水晶虾皮58斤、烘干虾米19斤、河鱼仔35斤、丁香鱼干7斤、红三鱼干14斤、梅雨干12斤、多味鱼干22斤、目鱼18斤共10种散装食用农产品,均未加贴标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肖长福进行询问调查,并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该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其经营的散装虾米、鱼干等12种食用农产品真实的制造商是广州业兴海产贸易有限公司,却在加贴的标签上标注了虚假的制造商北海海清水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销售的标注虚假制造商的散装食用农产品分别销往三亚益家超市和澄迈洪都超市,进货总价为16008元,销售总价为19985.6元,货值金额19985.6元。 
  2021年12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市监处告〔2021〕469号)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 
       案件办理期间,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有关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00元。(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