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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红炸糕商标争夺战:被抢注商标宣告无效

时间:2020-04-27 11:37 阅读:1666

因遭他人密集抢注商标,京天红创始人韩美俊这几年忙着维权,保护自己经营了近30年的餐饮品牌。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韩美俊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被刘某抢注的第29类、第30类、第32类“京天红”商标,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了宣告无效裁定。

京天红位于朝阳合生汇的店面,顾客在排队买炸糕。资料图。摄影/新京报记者 陈琳


京天红炸糕走红,商标被他人密集注册


据了解,京天红于1991年在老北京南城虎坊桥经营,主营炒菜、包子等中餐服务,同时还开设了炸糕档口。京天红的炸糕在虎坊桥火了20余年,成为老北京地标性美食品牌。目前京天红在北京开设店面有70多家,受疫情影响开业门店60多家。

韩美俊说,随着京天红炸糕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市面上出现了“虎坊桥京天红炸糕”的山寨店,“京天红”商标也遭他人密集抢注。

记者从中国商标网查询了解到,刘金雨在2012年7月开始,密集注册了“京天红”方便食品类、饮料类以及广告、推销服务类等国际商标分类,可用于炸糕、蛋糕、甜食、月饼、面包、元宵、奶茶、果汁等食品。此外,他还持有“虎坊桥”、“地安门秋栗香”等商标。

去年4月,京天红公司密集提交了19个有关“京天红”的商标注册申请,避免被人恶意抢注。同时,组织律师团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对被抢注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及撤销申请。2018年11月30日,京天红分别对30/32/35类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2019年1月29日,京天红对30类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三个被抢注“京天红”商标均被宣告无效

4月20日,韩美俊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的三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争议商标(第29类、第30类、第32类“京天红”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裁定书中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查明部分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知,申请人的“京天红”商号及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有一定知名度,“京天红”非固定汉字组合,有较强独创性,被申请人(刘金雨)作为同行业从业者,申请注册了14件包含“京天红”文字的商标,尤其包括与引证商标的图形、文字及拼音部分几无差别的第11532128号及第12399137号“京天红jing tian hong及图”商标,此举难谓正当。

且至本案审理之时,被申请人申请注册30余件商标,包含“京天红”、“永发祥”、“地安门秋粟香”等多件与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品牌相同或相近的商标,还有易误认为“津门三绝”(天津特有的“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耳朵眼炸糕”三种风味小吃)的“津三绝”商标。被申请人对其上述行为未作合理解释和说明,其攀附他人商誉、占有公共资源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较为明显,该类不正当注册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了不特定多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

记者今天电话采访当事人刘金雨,他表示对国家知识产权的裁定不服,将于近期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