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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反食品浪费法需平衡三重关系

时间:2021-06-01 11:24 阅读:2189

 为了防止食品浪费,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日前发布的反食品浪费法将防止食品浪费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同时也将平衡好以下三重关系。

  统筹发展,平衡促进消费与粮食安全的关系 促进餐饮消费是全面促进消费的关键一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全面促进消费”。而餐饮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是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领域,是全面促进消费的关键环节。

  引领“消费而不浪费”的绿色消费观。新出台的反食品浪费法开宗明义,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不是建立在全国人民节衣缩食、限制餐饮消费的基础上,而是要树立“消费而不浪费”的绿色消费观,开源更要节流,保障宝贵的粮食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全面促进消费,尤其在餐饮消费领域所鼓励绝不是大肆挥霍、一味讲求排场、对食物缺少尊重等食品浪费行为,而是人们为了追求更高餐饮品质的消费升级,是特色与传统饮食的百花齐放,是新营销模式推动下的餐饮产业标准化发展,这样的消费动力更强、后劲更足。

  注重公平,平衡创新发展与社会分配的关系 浪费食品等网络音视频节目内容突显社会分配失衡隐患。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了全面胜利,而“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是当务之急。网络直播、网红粉丝经济、短视频等新经济业态一方面在助力农民增收、拓宽就业渠道上功不可没,但在另一方面,“大胃王”等浪费食品形式的“吃播”,却因其“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传递畸形的饮食文化、宣扬铺张浪费的价值观,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突显社会分配失衡隐患,影响恶劣。

  立法宣导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社会共治。我国虽然成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步入小康,仍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决制止食品浪费行为。网红粉丝经济、直播营销带货等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在于形式上的创新,而其内容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并以公序良俗为底线。因此,就上述以浪费食物方式赚取网络流量等行为,反食品浪费法予以明文禁止,并设定上限为十万元的处罚。不仅如此,反食品浪费法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具体引导、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通过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更加公平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并最终培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厉行法治,平衡道德约束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解决食品浪费问题的关键在于德治与法治并行。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只能够作为个人内心的道德约束,换而言之,这种约束并不能作为他人的义务,否则将成为“道德绑架”。在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前,就“大胃王”等“吃播”、宴请吃少剩多、过度消费等问题仅能局限于平台内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和政府宣导等“软性”约束上,缺少对浪费行为在法律制度上的硬性规范,导致食品浪费积重难返。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填补了法律制度上的缺口,使得解决食品浪费问题有法可依,在德治之外有了法治手段。

  (李恩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