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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青山常在” 促超大市场平稳运行 ——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

时间:2022-05-13 15:16 阅读:1858

新华社记者

  今年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受疫情冲击的部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新情况、新困难。如何稳住市场主体、进一步营造吸引市场主体投资发展的“沃土”?如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稳定预期

  助1.58亿户市场主体“青山常在”

  问:今年以来,我国新设市场主体的情况如何?如何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答:截至4月底,我国实有市场主体1.58亿户,仍保持10.5%的较高增速,为保住宏观经济基本盘提供了强有力的微观基础。

  今年1—4月,我国新设市场主体在较大基数的基础上仍然实现正增长,共新设898.7万户,同比增长0.7%。其中,日均新设企业达2.26万户,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新设个体工商户623.6万户,同比增长2.9%。

  尽管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复杂严峻,但今年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仍保持基本平稳,这是经济强大韧性和潜力的一个集中体现。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持续发力,市场主体有望继续保持较高增长。

  当前,部分市场主体确实遇到了一些超出预期的新情况、新困难,但更要看到国家的支持政策力度在不断加大,市场主体的自适应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关键要落实好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稳住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着力稳预期、强信心,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以今年3月起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纵深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企业开办各项便利化举措,持续释放改革成效,更好发挥营商环境改革对于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高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研究推动将更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改为后置,更加便利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一般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措施。深入分析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更多支持政策尽快出台,为今后的发展留住“青山”。

  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企业反映强烈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等5大领域,查深查透各类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推动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市场主体。

  有力有序

  推动竞争生态持续改善

  问: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公平竞争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答: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公平竞争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所在。《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通过,构建起我国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有力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治理,推动竞争生态持续改善,提升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良好格局。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以公平竞争监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空间。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歧视性政策,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地方保护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行为,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和制度性成本。截至目前,已累计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89万件,废止修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3万件,有力维护了全国统一大市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深入推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既服务于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又符合地方发展网络经济的实际需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体现了政府担当作为、服务发展的理念。

  多措并举

  确保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量足价稳

  问:在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答:受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和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我国市场运行受到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业链供应链受阻、个别时段和地域商品价格有所波动等多重压力。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工业体系完备、产业门类齐全、庞大规模市场主体具有丰富的生产供应能力,当前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都是阶段性的、暂时的。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确保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量足价稳。

  密切关注当前市场运行新情况新问题,全力维护价格秩序、促进保供稳价。加强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和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密切跟踪能源、化肥、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价格走势,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原材料保供稳价专项机制。持续推进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交通物流场所、企业等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向民生消费领域传导。

  聚焦涉疫产品和重点民生商品,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目前,涉疫省份都已制定发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有力保障了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用品的价格和市场供应稳定。

  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部署开展“铁拳”行动,密切监测和严肃查处制假售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认证检测等突出问题。

  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领域,深入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和防疫用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全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