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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议规范营养品质术语

时间:2020-07-03 11:10 阅读:1366

本报记者  杨晓晶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农产品数量和安全率的提高,消费者更加注重农产品营养品质,但我国农业生产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产业发展。规范农产品营养品质术语,实现农产品营养品质科学评价,对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有效支撑我国营养型农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由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营养所”)主办的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学术研讨会视频会议日前召开,来自农业、营养、食品加工与安全等领域的专家和企业代表,以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分等分级相关学术术语及评价方法为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农业农村部监管司应急与评估处处长赵华军认为,术语探讨工作是当前开展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专项工作的关键,农产品营养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存在很多问题,亟须对相关术语和定义进行规范。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使14亿中国人越来越认识到营养健康的重要性。今年农业农村部监管司设立了农业农村部营养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专项,正是顺应了新时期消费者对营养健康的需求。”营养所所长王加启认为,关于农产品营养品质研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营养所监测中心副研究员梁克红介绍了“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专项”背景、项目研究目标及工作内容,对目前国内外农产品质量认证和营养标签标准进行了梳理,提出了适用于我国的农产品营养品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农产品标签标识的定义以及农产品营养评价方法。

  与会专家认为,农产品的安全指标应放在农产品评价的第一位,对于农产品营养品质的术语与标识制定,可以借鉴现有的分级体系。农产品受种养植环境、年份、品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初级加工也会导致营养的差异。同时,不同人群对营养素需求、感官喜好和饮食文化也不同,因此生物利用率等指标可以先不考虑。

  “营养素与功效之间的关系复杂,可以先不纳入现有术语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副所长张兵认为,术语如果太细,则难度加大,针对人群会过窄。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峰提出,要把已知营养素作为主要指标。“对新发现的营养素要保持开放的态度,农产品中所有营养成分都有其存在的意义。新技术发展很快,有可能检测出新的营养成分。”

  农产品涉及初加工,需要考虑的内容会非常复杂。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沈群说:“比如营养品质方面需要考虑特征营养物质会不会影响适口性、生物利用率,这些都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同时,农产品营养成分会受到不同加工条件的影响,对此,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宋全厚表示,在定义的时候要更加清晰,对农产品的加工条件或处理方式要有明确区分。他提出,品种和产区是影响营养品质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做好同类品种比较,会产生一些结果偏差。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副所长鲁绯补充说,农产品加工后会影响其营养品质,制定术语时需要进行考虑,农产品营养品质术语和评价方法可以借鉴现有的术语定义和营养评价体系。

  从营养角度上如何把各类农产品营养价值都体现出来、指标体系如何建立,是按不同种类农产品进行比较,还是把所有农产品共同放在一起来比较?营养素度量法目前主要用于预包装食品,农产品是否以营养素度量法为参考对农产品进行营养评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爱东认为,这一系列具体问题在制定术语时还需要斟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敏建议,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需要考虑消费者的口感、风味等因素。对于分等分级指标参数的选择,需要更多数据支撑,她提出把工作分阶段开展。

  “通过专项的实施、标准的推行,才能让农产品优质优价真正实现。”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闫文杰分析,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也要考虑安全指标。他建议术语可以暂时不考虑生物利用率这些难操作的指标,制定时可以借鉴一些现有术语。

  项目组成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郑楠、浙江大学教授陆柏益、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良晓、中国水稻研究所副研究员邵雅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黄亚涛等结合各自的研究对象对术语提出了补充意见。

  “如果不规范农产品营养品质术语,将无法对农产品营养品质进行科学评价,对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生产优质营养型农产品产生一定阻碍,难以有效支撑我国营养型农业的发展。”营养所副所长吴胜军表示,营养所将参考专家意见,制定科学、规范的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相关术语。为推动营养型农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满足食物营养健康消费需求,提供基础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