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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谢绝自带酒水?这可不行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2023年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重拳出击,依法查办了一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贵州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案
2023年5月5日,大方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某酒吧不让自带饮料。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对该酒吧运营方贵州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入口处发现一块有“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字样的店堂告示。
经查,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2023年7月,大方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金沙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案
2023年2月15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沙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在该公司营销中心大厅发现有“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开发商保留最终修改解释权”字样的广告宣传单。
经查,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2023年4月,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织金县某台球俱乐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案
2023年5月18日,织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织金县某台球俱乐部开展检查时,在该俱乐部经营场所发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台球室所有”字样的活动海报。
经查,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2023年7月,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贵州百里杜鹃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案
2023年4月14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百里杜鹃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在该公司营销中心发现有“开发商拥有修改的权利”字样的广告宣传单。
经查,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8月,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来源/毕节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