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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信用监管与服务双驱动 助力构建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

时间:2024-08-14 15:1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信用监管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健全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加快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01

持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双随机”重复抽查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①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的“关于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的使用范围,理论上有监管事项的单位都应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施监管”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对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18家扩大至37家。同时,编制印发了《海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清单共覆盖607项监管事项。
  ②部门联合抽查的比例逐年提高,“双随机”重复抽查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2023年全省各层级共发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449个,占本年度已发起“双随机”任务总数2058个的21.82%,较 2022年提高了6.04个百分点;“双随机”抽查计划覆盖全部抽查事项的比例达82.86%。2021、2022、2023年“双随机”重复抽查企业占当年“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比例分别为2.25%、1.5%、1.37%。
02

强化信息归集,形成对企业的全景“信用画像”

  信用监管离不开数据支撑。省市场监管局努力打破“数据分割”和“数据壁垒”,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标准和互认规则,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推进企业信用数据动态归集公示,目前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涉企信息846.78万条。通过克服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不透明等市场机制固有弊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促进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商事交易的稳定高效。同时,不断强化智慧赋能,搭建了集数据归集、交换、处理、风险分析预警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为一体的平台体系,建立了企业实时全景“信用画像”和动态信用风险分类机制。通过数据清洗、规范、融合、关联,把分散的数据梳理成企业、人员等全景信息视图,将静态的数据变成鲜活的动态监测数据,形成对企业的全景“信用画像”。利用分类及聚类算法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人工智能建模,形成以5个一级指标81个二级指标为基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指标体系,对全省所有存续企业动态评分和信用风险分类。
03

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和精准靶向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企业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精准靶向监管,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实现了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的转变,问题发现率和精准度大幅提高。2023年已在23个监管领域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结合,其中部门联合抽查的应用领域10个,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的抽查事项占比达到85%。2023年“双随机”抽查结果数据分析显示,信用风险等级越高的企业,检查发现问题的比例越高,其中,信用风险高、较高、一般和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发现问题的比例分别为 73.28%、37.11、18.79%、16.39%。
04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探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加快构建多元共治的信用监管格局

  ①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让监管发挥效用
  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是促使经营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与覆盖面,持续完善和丰富信用工具,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多元共治的信用监管格局。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将相关失信信息嵌入海南e登记平台审批系统严格约束,目前累计拦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业务1807人次;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以及授予荣誉等方面限制或禁入,让监管发挥效用。
  ②积极探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包容审慎、寓管于服理念,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国率先探索信用修复制度,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鼓励已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通过及时主动纠正自身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来实现自我信用修复,被国务院作为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失信企业通过完成整改移出相关失信名单重获发展机会。累计有130355家经营主体完成整改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676家企业完成整改后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