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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答复:食品接触材料如何标注保质期
时间:2024-08-19 15:44
阅读:3116
咨询问题:食品接触材料标识的相关问题?
咨询: 市监局答复: 您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规定,标识内容包括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符合性声明应包括遵循的法规和标准,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名单及其限制性要求的和总迁移量合规性情况(仅成型品)等。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建议径向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来源:食药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