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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婴幼儿食品、孕全素、枣夹核桃上榜……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57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小编仔细一看,除了一些大豆制品、枣夹核桃还涉及孕妇专用营养素、婴儿配方食品、葡萄糖营养液……话不多说,食品名称给大家标粗划重点了,大家伙儿快查一下家里有没有这些产品吧~
1.天猫良宝源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铁越松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夹核桃(灰枣夹核桃),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3.淘宝网十分斋素食(经营者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十分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新发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富贵香有限公司(原产地:中国台湾)生产的富贵香素食(大豆制品)、富贵香素食(大豆制品)(蜜汁素肉干)、富贵香素食(大豆制品)(黑胡椒肉片),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新发贸易有限公司对产品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新发贸易有限公司没有进口过上述不合格产品,认可其提出的异议。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3.拼多多孕之贝母婴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润思逸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上海仁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湖北省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其中叶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3.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豆豆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傲龙优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氨基酸营养米粉(小米配方),其中脂肪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目前,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以次充好,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违规添加。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可以维持血浆钙和磷的水平稳定,满足骨骼矿物质化、肌肉收缩、神经传导及细胞的基本功能。维生素D缺乏容易导致儿童佝偻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应在0.25—0.75μ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造成婴幼儿生长发育迟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应在14—43μgRE/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6—60月龄食用)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份计)应在150—360μgRE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烟酸是一种B族维生素,可参与人体内物质和能量代谢,在维持皮肤和消化器官正常功能中起重要作用。烟酸缺乏可能会引起糙皮病或癞皮病,影响婴幼儿生长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烟酸含量应≥83.7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烟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维生素B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体内生物氧化与能量代谢。维生素B2缺乏可能会导致疲倦乏力、口腔疼痛,严重时可引起维生素B2缺乏病;长期缺乏可能会导致婴幼儿生长迟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应≥13.0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2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B1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对维持神经、肌肉特别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维生素B1缺乏容易导致人体产生疲劳,还可能引起脚气病等神经—血管系统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应≥12.5μ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铁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铁摄入过量可能会引起急性铁中毒如恶心、呕吐和血性腹泻,或慢性铁中毒如肝纤维化和肝细胞瘤等,还可能增加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铁含量应在0.25—0.50m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铁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锌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生长发育、免疫功能、物质代谢等均有重要作用。锌摄入过量可能会干扰其他微量元素的吸收利用,还可能损害免疫功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锌含量应在0.17—0.46m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锌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叶酸缺乏可能会导致贫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营养补充食品中叶酸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40—40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叶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牛磺酸是一种含硫非蛋白氨基酸,具有抗氧化、促进大脑发育、缓解疲劳及调节免疫力等多种生理功能。婴幼儿摄入牛磺酸不足可能会影响其脑组织、智力和视觉发育,缺乏严重时可能会导致牛磺酸缺乏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中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牛磺酸的最大含量为3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牛磺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营养素实际添加量低于配方设计添加量;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
脂肪是人体内重要的储能和供能物质,能够起到维持体温和保持脏器的作用,还可促进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婴幼儿脂肪摄入不足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免疫力低下、发育迟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脂肪的最大含量为0.8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脂肪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