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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集成创新引领自贸港建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
以制度集成创新引领自贸港建设
■ 海南日报记者 周晓梦 实习生 王迪妮
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公布,标志着海南向更深层次的开放大踏步前进。
“出台《总体方案》,在引领新时代高水平开放、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近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自贸区港建设研究中心)所长崔卫杰接受海南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总体方案》中有哪些亮点和政策利好?在制度设计方面有哪些创新之举?崔卫杰对有关自贸港建设的关键问题进行解读。
顶格开放:
建设模式和制度设计上双突破
“《总体方案》中的亮点,概括来讲,是实现了建设模式和制度设计上的双突破。”崔卫杰开门见山指出,一方面是建设模式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海南自贸港明确提出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换言之,待条件成熟后实施全岛封关运作,真正实现包含生产和生活在内的“境内关外”模式。尽管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也是围网运行,也是“境内关外”,但不允许居民居住和消费,而海南全岛封关运作,既允许生产活动,也允许居民居住和消费,真正实现了包含生产和生活在内“境内关外”的建设模式。
另一方面是制度设计上实现了重大突破,不论是以“五个自由便利、一个安全有序流动”为核心的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制度体系,还是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为原则的具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都是从不同维度提出了具体的突破性政策,向国际展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诚意。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与其相应的制度设计需要顶格开放的思维。在崔卫杰看来,制度设计方面的创举,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体现:
一是开放水平更高。构建了以“五个自由便利、一个安全有序流动”为基本特征、以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制度体系。
二是创新力度更大。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有助于推动更大力度的制度集成创新。例如,授权海南制定出台自由贸易港商事注销条例、破产条例等。
三是法治保障更强。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
四是税收制度更实。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为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五是治理体系更优。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
突出创新:
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总体方案》赋予海南的制度设计之新、之特、之宽,目标旨在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崔卫杰认为,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开放属性与功能,需要“释放优势”和“扩大影响力辐射半径”。
如何理解?“向内看,海南要充分发挥‘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的优势和特点,推动海南岛全岛范围内的全面开放;充分发挥海南区位优势,打造连接全球与内地市场的桥梁纽带。向外看,海南要强化与内地市场保持畅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务实合作。”崔卫杰指出。
崔卫杰认为,推进制度集成创新,要确保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强化更大授权,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确保制度集成创新的适度、有效自主权。
在把握制度创新的趋势方向上,要把握国际经贸新规则的趋势和特点,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环境问题、劳工标准、透明度和反腐败等领域,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
在强化制度创新的前期设计上,制度集成创新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等特点,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从事物的整体和发展的全过程确定制度建设的内容,要高度重视系统性,强化从全局角度系统设计制度集成创新。
在注重制度创新的实际需要上,要服务海南“三区一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协调推进,使各方面创新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改革创新的整体效益。
正如《总体方案》中指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风和回头浪。“在这一时机公布《总体方案》,实施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制度,打造全球高水平的开放平台载体,表明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但没有停滞,反而在加快,不但向世界表明了中国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立场,更为低迷的全球经济注入新的增长动力。”对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崔卫杰充满信心和期冀。
行稳致远:
稳步推进政策落地
“在落实《总体方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实施机制,稳步推进政策落地,确保自贸港建设实现既定发展目标。”崔卫杰表示。
海南如何推动《总体方案》更好地落地?崔卫杰提出建议,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三大关系。首先,是要处理好政策制度前期设计与后期执行之间的关系。海南自贸港“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制度集成创新具有系统性特征,需要根据《总体方案》里的具体制度,既要做好制度执行前的系统设计,又要注重制度执行过程中总结评估。制度执行前的系统设计,是为了更好地明确每条制度的具体目标、着力点、实施方式、时间节点和预期效果等内容,做到每条制度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总结评估,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制度集成创新过程中的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取得更大效果;同时,通过总结评估,及时纠偏纠错,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正确、健康发展。
再者,要处理好盘活存量和做大增量之间的关系。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既要注重盘活经济存量,又要注重做大经济增量。盘活存量是为了充分发挥海南自然资源丰富等优势,激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活力,增强存量发展动力。做大增量,是通过海南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制度,吸引全球优质资源和要素在海南集聚,做大做优增量。在做大做优增量的同时,特别要避免内地资源和产业向海南自贸港的简单转移,应重点着眼于产业链的延长和价值链的提升。
此外,要处理好风险防控与容错纠错之间的关系。在自贸港建设过程中,既要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又要建立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是通过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在实行高水平开放政策制度的同时,能够管得住、管得好。建立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避免因缺乏有效容错机制而固步自封、裹足不前的问题,避免“一错就罚”、一发生风险事件就停止实施等传统做法,要通过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及时纠偏纠错,确保海南自贸港实现高水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