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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市监局关于公布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期)

时间:2025-12-02 10:35 阅读:3330

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期)

案例一:保亭三道永利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5月21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亭三道永利超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涉案“茂利是腊肠”等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涉嫌行政违法线索,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永利超市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茂利是腊肠12包、好丽友蘑古1盒、欢乐家什锦水果罐头1瓶,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保亭保城王大福东北特产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6月16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亭保城王大福东北特产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涉案“羊肉肠、酱香猪拱嘴、赞布斯熏肉、蒜香骨、鱿鱼板串”等10包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涉嫌行政违法线索,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 10包(羊肉肠 2 包、酱香猪拱嘴 1 包、赞布斯熏肉 2 包、蒜香骨 4 包、鱿鱼板串 1 包)。

来源:保亭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