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 13034975678

大字“椰子水”小字“风味饮料” 广西皇中食品因产品标签违规被罚

时间:2026-06-09 17:16 阅读:2999

信网·信号新闻6月9日讯 6月3日,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椰子水和百香果饮产品,被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11901元。


“桂南武市监处罚〔2026〕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香怡人椰子水产品包装正反面标注“果香怡人椰子水 椰子水风味饮料 净含量:250mL”等信息,其中“椰子水”字号显著大于“椰子水风味饮料”;果香怡人百香果饮产品包装正反面标注“果香怡人百香果饮 风味饮料 净含量:250mL”等信息,其中“百香果饮”使用紫色、较大字号标注于基本为浅绿色底色的位置,“风味饮料”使用黄色、较小字号标注于右下角紫色底色位置。


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上述果香怡人椰子水产品和果香怡人百香果饮产品时分别添加了浓缩椰子水、百香果原浆,产品类型均为风味饮料。果香怡人椰子水产品利用产品名称以及产品标签标注的“椰子水”和“椰子水风味饮料”的字号大小差别误导消费者将产品与纯椰子水混淆;果香怡人百香果饮产品利用产品名称以及产品标签标注的“百香果饮”和“风味饮料”的字号大小差别和色差误导消费者将产品与水果饮料混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累计生产上述标签版式的果香怡人椰子水产品328件(净含量:250mL×24盒),上述标签版式的果香怡人百香果饮产品644件(净含量:250mL×24盒),生产销售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6820元,违法所得共计3901元。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现场查封的20件库存违规椰子水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901元;处以罚款8000元;以上两项共计罚没款11901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郑谋。公司位于南宁市武鸣区,主要产品包括鲜榨百香果汁饮料、凉茶植物饮料、菊花茶、冬瓜茶和绿豆冰沙等。


2026年2月,广西皇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心立靓高钙+牛奶,“高钙+牛奶”使用较大字号、深蓝色字体颜色标示,“植物蛋白饮品”使用较小字号、灰白色字体颜色标示;“六味老梧州高钙+牛奶乳味饮品,“高钙+牛奶”使用较大字号、金黄色字体颜色标示,“乳味饮品”使用较小字号、灰白色字体颜色标示;“茉莉牛奶”使用较大字号、绿色字体颜色标示,“乳味饮品”使用较小字号、灰白色字体颜色标示。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三款产品因标签不符合规定,被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