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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制度集成创新 争创一流营商环境
继8月31日在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凭借“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项目摘得第一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一等奖后,9月3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推选的“国土空间用途审批‘多审合一’”,又入选第八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
“制度集成创新,是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抓手。”日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书记、厅长丁式江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参与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下一步该厅不仅要继续抓好制度集成创新,还要加大力度抓、强化深度抓、拓展广度抓。
制度集成创新对于营商环境优化的作用何以体现?丁式江让案例和数据“说话”:通过推进国土空间用途审批改革集成创新,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全面推行“多审合一、多验(测)合一”改革,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规划一张图、报批一套表、审批一支笔”,行政审批效率提高80%;同时打造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体系,实现不动产、房管(住建)、税务三部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纳入一窗受理服务的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最快3个工作日。
“制度集成创新,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核心要求,也是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丁式江说,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从4个方面深入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包括推进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创新集成,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理念,统筹优化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建设用地等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测和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构建起具有热带海岛特色的绿色、开放、高效、安全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推进国土空间用途审批改革创新集成方面,实施“多规合一”条件下的国土空间用途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以规划许可替代转用许可制度,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改革贡献“海南方案”;创新实施和落实落细“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协议出让(出租)、混合用地、弹性年期、点状用地、标准地和设施农用地等政策,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效率,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益。
对于海南自贸港建设而言,土地,不仅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资源,还是企业落地的“首要需求”,更是营商环境的“硬件配置”。
基于此,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还将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集成,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拓展到垦区和小城镇,创新小城镇和垦区用地新模式,允许以土地出让、出租、作价出资等方式用于项目建设;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体系创新集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改革现有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制度,创新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处置政策制度体系。
“在通过制度集成创新,着力解决招商项目选址难、落地难问题的同时,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实现全省统一受理、一个平台、全省通办等。”丁式江表示,接下来该厅将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用制度创新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推进创一流营商环境,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海南日报记者 陈雪怡 通讯员 尹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