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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部门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时间:2020-09-16 09:11

“危废”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9月15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等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9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分全面部署和摸排梳理、全力集中攻坚阶段、全面总结宣传3个阶段。专项行动期间,海南将充分利用“12369”“110”“12345”举报热线等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线索、涉公益保护案件线索。

本次专项行动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行业生产企业为重点,以海口、三亚、东方、昌江、澄迈、洋浦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作为重点区域,广泛收集、深入挖掘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同时,做好涉案危险废物和倾倒现场处置,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实现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到位、涉案废物处置到位、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营造舆论氛围到位,形成精准打击、持续高压的态势。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方案》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实行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并督促各市、县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曝光典型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同时,不断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违法行为举报。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将加强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通过认真摸排、重点监管执法、全力集中攻坚和实施精准打击,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