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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开展违法销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摩托车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违法销售摩托车专项整治的通知》(琼市监函〔2021〕111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于2021年3月20日至4月10日期间开展了违法销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和法规宣传相结合的模式。检查主要针对以下方面:一是检查电动摩托车是否有摩托车合格证、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汽油摩托车是否有摩托车合格证、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及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二是现场登陆相关网站核对摩托车合格证信息、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信息、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信息是与否与官网上公布的信息一致。三是查验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摩托车供油系统情况。四是检查市场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执法车辆15辆次,检查摩托车及相关经营主体31家,检查查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105辆,目前未发现违法销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对摩托车销售市场主体送达了《摩托车销售警示》并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宣传,提高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摩托车购车提示》,在摩托车销售点及人流量较多的场所张贴《摩托车购车提示》宣传海报,让更多的消费者知晓购车的相关知识。共发放《摩托车销售警示》31份,张贴宣传海报50张。
执法人员张贴摩托车购车提示
执法人员现场核对摩托车合格证信息、车辆产品一致性认证证书信息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市场销售主体的监管力度,注重对经营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工作,结合消费者投诉等社会监督,对被投诉的商家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现象。(郭宏键 李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