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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文城亿锦隆酒业销售侵权 “赖茅”酒被罚500元

时间:2021-11-19 14:39 阅读:1996

近日,文昌市文城亿锦隆酒业店因涉嫌销售侵权的“赖茅”酒1瓶被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已扣押的“赖茅”酒1瓶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2021年8月19日,根据权利人举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谷鸿大道文块小区诒喜市场C4号的文昌文城亿锦隆酒业店进行检查,在该店发现涉嫌销售侵权的“赖茅”酒1瓶,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店内的“赖茅”酒1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为进一步调查案情,经报局领导批准,当日予以立案查处。

经查实,当事人从朋友拿来的“赖茅”酒在其店内货架上销售,瓶身标有“赖茅”、“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赖茅酒厂出品”等字样,该酒进货价无,销售价198元一瓶,截止案发,还未售出一瓶,无销售凭证。

当事人无法说明上述商品合法的进货来源,无法提供具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进货合同、发票、货款收据和《商标注册证》等材料。

“赖茅”商标持有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和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比对,现场查获的“赖茅”酒的生产酒厂和“赖茅”商标持有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一致,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品商品。

2021年10月15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赖茅”商标持有人投诉信送达当事人并告知该款“赖茅”酒为侵权商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提出异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一、没收已扣押的“赖茅”酒1瓶;二、罚款500元,上缴国库。(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