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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豆角被罚50000元

时间:2022-01-18 16:29 阅读: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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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据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豆角)核查处置的通告显示,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倍硫磷农残超标豆角(豇豆)被罚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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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据了解,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启动核查处置,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请复检和异议的权利;二是现场检查;三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已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0月8日购进该批不合格豆角(豇豆)共27.5kg,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召回公告》,但因该批次产品销售时间距离发现问题时间较久,产品已被使用,召回数量为零。

      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该批豆角(豇豆)为外购产品,出现豆角(豇豆)不合格情况可能是源头种植环节,今后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索取进货票证。万宁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了复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54.22元;(2)处人民币50000元罚款;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054.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