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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标签虚假大米被罚9000元

时间:2022-02-10 09:45 阅读:2014

       近日,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因生产标签虚假的大米,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9000元。

       2021年10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杰利粮食批发市场4栋北8号铺面的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在该公司成品库中发现“裕泉禾”字样的大米(品名:大米,产品类型:粳米,出品商:五常市融冠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商:五常市金粮源米业有限公司,净含量:15千克)50包;另一包装规格的大米(品名:大米,产品类型:粳米,出品商:五常市融冠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商:五常市金粮源米业有限公司,净含量:25千克)98包。  

       经查,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是五常市融冠米业有限公司在海南地区的受委托加工商,五常市金粮源米业有限公司是五常市融冠米业有限公司在五常市的受委托加工商。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直接使用了五常市融冠米业有限公司提供给五常市金粮源米业有限公司的包装袋。上述大米是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从尚志市顺利米业有限公司购进,然后经过筛选、打包等操作进行销售,大米货值金额共计8860元。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了上述大米的委托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海南鑫煜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标签虚假的大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9000元。(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