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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盛装容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食品安全不仅取决于原材料、添加剂、保质期等方面,也与食品包装、盛装器皿的安全性息息相关。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作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盛装容器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检查农贸市场摊贩食品盛装容器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涵盖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为农贸市场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风味小吃店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餐饮店等。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包装、盛装、存储的产品包装容器是否有合法合规的相关标签标识,如是否有“食品级”或“食品用”标识,是否有相关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消毒证明等资质、证明材料。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盛装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干净卫生、经过消毒处理,且具有防尘、防蝇、防鼠等防护措施的食品包装客器。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发放《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用包装产品、盛装容器专项整治的告知书》《食品用包装产品、盛装容器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示》共506份,要求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6家次,检查市场摊贩113家次、餐饮店28家次,责令限期改正95家,并形成跟进落实整改台账,目前完成95家,均已更换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食品用包装产品、盛装容器,整改完成率100%。
“通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检查及宣传引导,我县市场摊贩食品安全意识已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县使用回收塑料瓶存放盛装食品的情况基本得到了遏制和改善。今后我局将持续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以日常监督检查、‘回头看’等方式,用更严格的要求,紧盯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点,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郭宏键 詹志亮 陈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