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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发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芹菜、芝麻和生姜

时间:2022-07-20 15:15 阅读:3511

       近期,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和籽类等食用农产品共1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3批次,全部合格;抽检蔬菜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鲜蛋13批次,全部合格;生干坚果和籽类1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水果类43批次,全部合格;抽检豆类1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文昌清澜林虹杂货摊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文昌文城月亮城千佰汇超市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文昌文教大拇指超市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文昌文城周旋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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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黑叶白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2mg/kg。少量的毒死蜱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

       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姜中铅污染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