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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未艾 星火燎原!海口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高位推动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海口市铆足了劲要在创建工作中拔得头筹。
今年以来,海口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导向,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破解监管难题、推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实现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
据悉,近三年海口市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事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完善
海口市多次召开市食安委工作、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调度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报告和跟踪督办内容,市人大执法检查和市政协重要提案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市长为负责人的“创城”工作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海口市完善议事规则,成立以各级政府负责人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以“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对创建任务进行细化,明确4个区政府、3个管委会、43个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为创建工作责任主体。建立对口“包点组”下沉一线工作机制,支援保障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实施“年考核”“月调度”“周督查”工作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大财政保障。创建以来,海口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逐年提升。2022年全市事关食品安全相关财政经费破2.5亿元大关,近三年经费达7.25亿元。其中仅抽检经费,市本级投入年均达1200万余元,保障全市食品抽检量从2019年的4.043批次/千人上升到2021年5.51批次/千人。其间,实现抽检33大类食品品种全覆盖、21种生产经营业态全覆盖及430余家在产生产企业全覆盖,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2%,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
风险严防成效持续巩固
海口市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质量安全,注重关口前移,实现有效的食品安全源头风险防控。
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规范农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合格证、质量标志、“身份证”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制度,建成市、区、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2021年,海口市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总合格率达99.98%,瓜果菜100%持海南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海南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双证”上市。
筑牢粮食质量安全关。实行储备粮油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监测力度,持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对不合格粮食定向收购处置,严防重金属含量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综合施治不断强化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结底是“产”出来的。海口市抓严抓实生产和流通环节过程管控,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狠抓生产环节提质增效。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14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0家重点生产企业纳入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体系认证达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100%、自查整改报告率100%。持续加大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粮食加工品、饮用水等民生产品合格率由70%提升至98.5%以上。
紧盯流通环节规范管理。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投入约1.9亿元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完成建成区40家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制度化运作、智能化管理、科学化引导、精细化监管“五化规范”,将监管薄弱点变成监管亮点。全市批发市场100%完成进场销售者信息建档,销售摊位100%含有完整清晰的“身份证明”,100%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全部建成“一场一室一员”,农残快检实现100%全覆盖。加强进岛瓜菜查验和检测,建立市、区两级响应处置进岛瓜菜问题产品。近三年完成农贸市场、超市果蔬快检70934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年均达2. 2批次/千人。
推进餐饮环节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创新食材采购溯源平台建设,全市874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00%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监管。开展小餐饮店集中规范管理,建成美食街、夜市20条。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零容忍监管工作机制,形成重大活动保障海口经验,近年来圆满保障118项重大活动68万人次用餐安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网络订餐“食安封签”,保障外卖配送安全“最后一米”。推动餐厨废弃物全过程智能化监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
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可以说风险无处不在,隐患无时不有。海口市聚力严防风险隐患,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部门和地区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实现风险信息有效利用。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量化等级评定率100%,量化分级B级以上占比76.96%。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手段,强化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把控和事中事后监管。
抓好重点领域整治。聚焦群众关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对农村地区、农批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婴幼儿配方乳粉、冷链食品、节日食品、保健食品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进行重点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排查防控风险作为工作常态,确保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市、区两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设立170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点,100%完成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对水平不断提升。
推动风险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市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以及食品安全专家、行业协会、媒体和消费者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各方参与风险会商和治理渠道。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为肉蛋奶、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领域19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保额8.44亿元风险保障,规模居全省首位。
治理效益更加凸显
食品安全无小事,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海口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探索和改革无处不在。
01推进特色农业稳健发展。建成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8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1家,海口市琼山区获批全国第六批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品牌兴农战略,已认证绿色食品2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8个;涉农知名商标4297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5个,海南省著名商标26个),知名农业品牌持有量约占全省40%。
02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引领。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40家,其中,文华农贸市场和白龙农贸市场在全省示范推广经验。建成全省首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全省首家海口市食品安全示范商城。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23家、省级标准化学校食堂5家。
03实现审批监管优化升级。推行告知承诺,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承诺即入制”审批改革,新开办食品企业承诺制比例达82.3%,在全国率先将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便利、减负节时。实行信用监管,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应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对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推进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化管理,全市132家进口冷链食品冻库全部纳入海南冷链可信追溯平台,1398名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市重点人员监测管理系统,139个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终端点全部落实亮证亮码销售,实现全市进口冷链食品从生产、销售到餐饮等环节的智慧监管。
04实施违法犯罪严惩重治。制定《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与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制度》,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监管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资源共享与合作等问题取得突破,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制双向衔接渠道。在全省率先成立唯一一支专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通过出重拳亮“昆仑利剑”,破获多起公安部督办大案要案,近三年立案侦办食品刑事案件73起,刑事拘留47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经营走私冻品案件58宗,对23人作出“禁业”五年的资格处罚,多宗案件入选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海口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方兴未艾,正星火燎原。2016年,海口市已被列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