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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016期)
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2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口龙华岑凤伟蔬菜摊销售的大姜,检测项铅(以Pb 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海口龙华岑凤伟蔬菜摊销售的沙姜,检测项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海口龙华陈锋农产品摊销售的沙姜,检测项镉(以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海口龙华陈锋农产品摊销售的老姜,检测项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海口秀英陈小林水产摊位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检测项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海口秀英陈显浩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检测项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海南省政府海府机关食堂采购的豇豆,检测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八)海口琼山杜梅花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检测项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2-0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