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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欣霆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防腐剂被罚款5万元

时间:2023-02-23 09:45 阅读:2718

       近日,海南欣霆食品有限公司两批次手工挞饼因超范围使用食品防腐剂,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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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2022年9月15日,按照海口创城抽检专项工作任务有关要求,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欣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手工挞饼(规格型号: 500g/袋,生产日期:2022-08-17,2022-08-02 )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经抽样检验,上述两批次挞饼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目前允许用在食品中的防腐剂有二十多种,常见的有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脱氢乙酸等。它们各自能在什么样的食品中使用,能用多大量,都有具体的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山梨酸与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2022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对海南欣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住所进行检查,现场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现场送达给该公司,该公司未提出异议。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原料区堆放有无水酥油、南顺双桃起酥油、猪油,同时在原料区旁的铁皮柜中发现一包已经使用过的山梨酸钾和一包脱氢乙酸钠,其中剩余的山梨酸钾已经不足三分之一,剩余的脱氢乙酸钠不足二分之一。在该公司成品库内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手工挞饼。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海南欣霆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手工挞饼生产企业。据统计,该公司于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17日分别生产手工挞饼1000个,销售金额共计1745元,违法所得545元。

       综上所述,海南欣霆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防腐剂生产手工挞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545元并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545元。

来源: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