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摊位22家次,五金店6家次,副食店10家次。检查发现,加茂镇农贸市场内有部分经营户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秤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4台未经检定秤具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法移送县综合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