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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市监局:严禁生鲜灯“美颜”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时间:2023-1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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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规范管理,保亭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目前,生鲜灯的使用成普遍现象,其功能就是能够让生鲜看起来“够新鲜”,但是,在特殊光源生鲜灯的特殊“美颜”下,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颜色会产生变化,很容易干扰消费者对于食用农产品新鲜度的判断,存在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行为。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该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对“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督促全县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到的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照明设备,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更换照明设备,营造更加透明和公正的消费环境。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开展禁止使用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正确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认识到不合规“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只有诚信为本,方能立于不败之地,并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治理行动,共同监督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共同缔造”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截止目前,“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8家、超市26家,发现使用生鲜灯的超市7家、市场摊位79个,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已有3家超市、25个市场摊位整改完成,其他超市、市场摊位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保亭市监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引导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动摒弃误导消费者的不合规“美颜灯”,让生鲜农产品“现出原形”,筑牢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底线。(赵文阳 黄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