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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乐东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时间:2023-12-04 15:08 阅读:4516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机构、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期,乐东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下,联合各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部门在全县范围再次开展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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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织召开全县校外托管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集中约谈和工作部署会,制定印发《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专班,强化对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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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四个最严”。一是再次摸排辖区内各类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底数和经营状况。由于冬季来临,入岛过人群量剧增,为过冬人群提供集中用餐的食堂也应时而生,需加大排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做到动态监管,才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法行为,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由各镇、各市场监管所分别组织辖区内集中用餐单位集体约谈,督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各镇包保干部结合“两个责任”督导,协助各市场监管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挂图列表整治,做到闭环整改。三是指导相关单位结合实际,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抓好常态化风险防控,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隐患,守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目前全县146家学校食堂已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率达 100%。其他集中用餐单位也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会同各镇政府、县综合执法局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用餐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共查办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等较大违法案件11宗,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民众饮食健康安全。 

       三、广泛宣传引导,共守安全底线。通过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乐东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消费提示》,从食品合法经营、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安全文明用餐等方面,对食品经营者和餐饮消费者均作出详细提示,引导合法经营、健康消费,努力构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享受食品安全”的食品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