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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十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豆角被检农药超标
时间:2020-06-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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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海南二十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角被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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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委托某检测公司对位于海口市红城湖路115号水工大厦一层海南二十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角(购进日期为2020年3月6日)进行监督抽检结果小时,上述豆角灭蝇胺实测值为0.71mg/kg,标准指标为≤0.5,检验结论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豆角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经查明,2020年3月6日,当事人从海口市府城镇中山南路蔬菜批发市场的黄婷处一共购进豆角16斤,进货单价3元/斤,进货总价48元,现场检查时2020年3月6日购进的豆角已销售14斤,剩余2斤已损耗丢掉,销售单价4元/斤,销售总价56元。当事人提供上述供货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货单据、联系电话等材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律义务,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豆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予免予处罚。(赵文阳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