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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林三女蔬菜摊销售不合格黄豆芽、韭菜被罚500元
近期,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林三女蔬菜摊被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被儋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款500元。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林三女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据了解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4日启动核查处置,向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林三女蔬菜摊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检验不合格批次的黄豆芽、韭菜,并对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韭菜进行召回,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经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黄豆芽、韭菜为当事人于2020年5月6日购进,各购进10斤,销售价格为黄豆芽3元/斤,韭菜5元/斤,当事人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涉案货值为80元,违法所得80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元。
来源:海南食品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