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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绿豆冰沙不合格 海口张建桥食品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时间:2020-11-03 16:26

11月2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张建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近日,该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0元。

据了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14日在该公司抽取了成品库内的绿豆冰沙(生产日期:2020-07-14,规格:300克/杯,抽样基数500杯)。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启动不合格食品绿豆冰沙的核查处置,并查明该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共生产500杯被抽检批次绿豆冰沙,销售488杯至小卖部;被抽样12杯。该公司生产上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00元,产品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100元。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另外,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案件调查期间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且有立功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该局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和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